信息编号: | 233784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大沥镇海景大道(桂和路-广三铁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440620150077 大沥镇海景大道(桂和路-广三铁路)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大沥镇海景大道(桂和路-广三铁路)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建设管理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沥镇海景大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大沥镇海景大道(桂和路-广三铁路)道路工程,本工程起于海景大道与广三铁路立交衔接段,东到桂和路,与其辅道相接,沿线分别与文华北路辅道,及四条规划道路相交。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标准路基宽40m,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路全长2.25km。全线有两座箱涵,一座小桥梁,项目造价约6905万元。 2.3 计划工期:25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为2015年1月,竣工时间为2015年9月。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为大沥镇海景大道(桂和路-广三铁路)道路工程,本工程起于海景大道与广三铁路立交衔接段,东到桂和路,与其辅道相接,沿线分别与文华北路辅道,及四条规划道路相交。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标准路基宽40m,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路全长2.25km。全线有两座箱涵,一座小桥梁,项目造价约6905万元。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等施工总承包。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其他人员不做要求)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或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在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至少1名,需提供投标人在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至今,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不少于3000万元的类似的市政道路施工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0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最低派出人数要求:2人。需提供投标人在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为施工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方式一、在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及工程量清单 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间:2015年1月20日~2015年1月26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少华 电话:0757-86229023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麦炽坤 联系电话:0757-86253386 传真:0757-86316628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②账号:44001667290053000740;③款项来源:大沥镇海景大道(桂和路-广三铁路)道路工程(或简称:海景大道工程)招标文件费④收款单位开户:中国建设银行桂东支行;⑤缴费金额:人民币800元。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5 年1月26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方式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www.nhcet.com)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提供内容一致的PDF及EXCEL版,工程量清单以PDF版为准,EXCEL版仅作为辅助材料使用)的,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800元)和招标书工本费(现金缴款100元),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备注:领取招标书工本费的发票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室)处办理,过期将不予办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9.9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10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179.98万元。投标担保金须由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任一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可不委派授权代表参加,但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3.1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场,开标前将对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3.3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递交投标文件需同时需提交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施工员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和施工员的社保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证明。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cet.com/)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cet.com/)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佛山市以外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公证处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和授权委托书、获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的真实性作出公证的有效公证书。 10.5本工程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投标工作,本项目定标后,本工程将移交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进行管理,并与本工程的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给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及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合同签订时,同时由大沥司法所进行见证,所需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重点工程项目办公室 建设管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天安数码城天佑创富大厦1013 邮 编: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叶小姐联 系 人:麦炽坤 电 话:0757-85583170电 话:0757-86253386 传 真:0757-85520672传 真:0757-86316628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chuangnanzj@163.com 2015年1月 20日 |
报名期限: | 2015/1/21至 2015/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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