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JS33030215012000517(LC) 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七都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名称:鹿城区七都街道智源路(经六路)一期工程(纬一路—纬二路)招标代理比选 工程地点:鹿城区七都岛,南起纬一路,北至纬二路 立项文号:鹿发改审[2014]109号 工程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84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41万元。项目道路净用地面积约15950平方米,道路全长约875米,红线宽度为16米。 招标内容、范围:设计、施工、监理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招投标代理。 资质要求: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 报名要求(1)项目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或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2)委托代理费金额:根据温政办2011(165)号文件,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 报名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项目组人员符合《温州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提供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外地代理企业还需提供在温分公司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招标代理企业信息卡及专职人员信息卡原件、项目组人员中建设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2人(提供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组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劳动合同等。(2)代理机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具有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市政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业绩2个及以上;(规模:施工中标价在3000万元以上,时间、造价以施工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代理合同;(3)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2012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市政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业绩1个及以上(规模:施工中标价在3000万元以上,时间、造价以施工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代理合同及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招标申请备案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招标申请备案表上未注明项目负责人的必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取证明,否则不予认可。(4)抽签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随身携带资质证书复印件到场参加抽取会议。投标人应按要求准时到场签到并递交所需资料和刷卡回单,否则取消抽签资格或中标资格;(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书原件的取消中选资格;项目负责人在抽签会议未宣布结束前中途离场的,取消抽签资格或中选资格。(6)投标人提供以上所需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自行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随身携带现场备查,否则取消抽签资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用经评审合格后进行随机抽签法。资料核对及评审、答辩时间:2015年01月 23日14:00,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建工委一楼会议室。随机抽取时间:2015年01月26日09:30。随机抽取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鹿城分中心三楼开标一(须到一楼收标区收标再到三楼开标一抽签)。 凭交易证刷卡、报名时间: 2015年1月21日,上午:08:30-11:00 下午:14:30-16:30 2015年1月22日,上午:08:30-11:00 下午:14:30-16:30 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鹿城分中心一楼报名区(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潘益飞 15868002743 温州市鹿城七都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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