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3796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明光市管店镇共建路人行道铺设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明光市管店镇共建路人行道铺设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M115-1008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明光市管店镇共建路人行道铺设工程 2、招标人:明光市管店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明光市管店镇共建路人行道铺设工程。道路总长约1200m。 2、工程工期:15个日历天 3、工程质量:合格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5、本工程中标价:本工程控制价为132078.93元,下浮11%后,以117550.20元作为中标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为小额工程类项目备选库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中的企业; 2、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 3、在滁州市招投标领域有不良行为,被滁州市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小额工程备选库内企业,请于开标时间前携带开标投标函(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开标现场。 2、被授权人逾时到达的或者未达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携带相关原件的投标单位,将不作为备选单位。 3、开标时间为:2015年01月23日09:30时。 4、开标地点为: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现场第二开标室(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祁仓路与柳湾路交叉口“三个中心”办公楼)。 五、投标须知 1、备选库企业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与图纸核对,误差±3%或1000元以上(相较于施工图纸内容)时,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两日提出,如未提出即视同认可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工程结算时即使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工程价款也不予调整(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人联系)。中标后,不得放弃中标资格,否则将停止小额工程项目备选资格6个月,同时计入不良行为档案。 2、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日内按招标文件及投标函的相关内容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不得签订背离其实质性内容和其他协议。如因投标人原因3日内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停止小额工程项目备选资格6个月,并计入不良行为档案。 3、中标价应是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工程的全部费用,包括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及使用费,技术组织费等其它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5、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率自行调整综合单价,中标综合单价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提供,中标人不得更改,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中标价提交规范的投标文件一正两副。 六、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质量保证期为一年(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5%期满后无质量问题7日内付清(无息)。 2、工期延误处罚: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时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4、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 (2)合同价款调整的计价方法执行合同文本的通用条款。 七、招标费用 1、中标单位按皖价服[2007]226号文件交纳招标交易费用。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国家收费标准的80%交纳招标代理费。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光市管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冯天将 电话:1396597710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恩超 电话:0550-8031567 |
报名期限: | 2015/1/21至 2015/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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