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能?清江锦城K2地块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能?清江锦城K2地块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已由武汉市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张家湾毛坦村“城中村”改造开发用地建设项目的核准通知》(洪发改核[201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毛坦村; 建设规模:清能·清江锦城K2地块住宅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50238㎡,总建筑面积23550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8321㎡,地下总建筑面积36436㎡)。本项目景观绿化总面积约40676㎡,其中:种植面积19922㎡,铺装面积12218㎡,沥青道路面积7636㎡,架空层面积898㎡。 建安工程造价:约 1400 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清能?清江锦城K2地块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及小区雨污管网、沥青道路工程施工,包括:园林绿化、园建、景观、围墙、硬质铺地、沥青道路、小品采购安装、养护以及园林配套给排水、照明、电气安装,小区雨水、污水管网及检查井、化粪池等项目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合同内容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3.3财务要求:①提供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②2011年、2012年、2013年未发生亏损; 3.4业绩要求:2012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19日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签发日期在2012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19日)。(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或园林景观面积40000m2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3.5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2012年1月20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6项目经理资格: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及劳动合同; ③项目经理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 ④ 2012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19日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或园林景观面积40000m2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3.7其他要求: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 3.8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9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在投标前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申请人用CA锁登陆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明确所投标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按要求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投标单位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网上支付指南)。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2 月 3 日上午9时00分前,地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908号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毛坦村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湖北银行大厦B座7楼 邮 编: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潘红宝 联 系 人:庄月芳、袁若宁、苏恩华 电 话: 027-88111766 电 话:027-87816666-8402、8409、8401 传 真: 传 真: 027-8781466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jwei_jwei@sina.com 网 址: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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