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甘泉县石门乡海眼沟村道路建设工程已由甘经发[2014]2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泉县石门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老区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甘泉县石门乡海眼沟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硬化道路长1809米,拓宽至4米,路面结构为混凝土路面。计划投资145.53万元。现就本工程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施工划分1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委托书、投标介绍信等原件及复印件叁份(省外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1月21日-2015年1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延安市环保大厦1302室,工本费 300 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月30日 17时30分,地点为延安市环保大厦1302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 标 人 :甘泉县石门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利梅 电话:18992175662 八、招标代理单位:榆林新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海琴 电话:13038569558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延安建设规划网》、《甘泉县政府网》和《陕西工人报》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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