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3860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道路绿化养护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道路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本招标项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道路绿化养护作业工程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道路绿化养护作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道路绿化养护(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养护地点; 2.3养护期:自2015年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共分五个标段。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五个标段工程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初级及以上职称。 2.6其他:绿化养护地点 。 标段 A、养护期限:自2015年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养护单价含绿地保洁费:0.1元/平方米*年,绿地保洁由开发区环卫处承担,该费用由中标单位按季度付给开发区环卫处),该费用一次性包死。具体养护开始时间从移交之日起计 B、养护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松土、施肥、修剪、切边、涂白、保洁、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扶正加固、抗旱排涝、绿化补植等。 (2)全天侯保洁,包含绿地区域内(广场、游园等)的园路保洁,确保绿地、行道树无杂物、无垃圾、无乱涂乱画、无乱张贴等现象。 (3) 对养护期未到期或即将到期的绿化工程的养护工作进行巡查,督促养护单位做好绿化养护工作,并月度书面汇报其养护情况。待到期完成交接验收工作后,纳入该中标单位养护范围. (4)对中标区域内养护范围内的主要路段进行草花布置和黑麦草复播。 具体管理目标如下: (a)树木养护工作,主要包括浇水、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施肥、支撑、修剪、树木补植及环境清理等。树木长势良好,适时修剪,绿地无杂草、无枯枝死树,树木无缺株(块),树木无明显斜倒,无明显病虫害,且生长旺盛。 (b)草坪养护:草坪覆盖率达到100%,无明显空缺;及时控制病虫害;及时挑除杂草;每年必须复播黑麦草,出芽覆盖率达85%以上,保证草坪色泽生长正常。 (c)承包期内所有树木、色块、地被、草坪等死亡的,均由中标单位按原有品种、数量、规格及时补栽,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全额承担。 (d)做好防台抗汛、抗旱排涝、防雪灾等灾害性气侯下的抢险及防范工作,与110联动及时处理树木倾斜和影响交通等事件。 C、养护质量:符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作业要求》;达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绿化管护考核办法》标准及《江苏省城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手册或企业近6个月(2014年7月~2014年12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 3.6、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当地检察院出具的2000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2015年1月以后开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3.7、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规定的开始养护日期为准提供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在南通市区与本工程类似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养护工程,单项养护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不包括含缺陷责任期的绿化工程)。(所提供的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工程) 3.8、企业拥有养护专业车辆机具情况(详见附件一) (预审核查内容:专业车辆机具购买发票、车辆机具交强险的发票、车辆行驶证的原件和照片,原件预审时带来备查)。 3.9投标单位在开发区需有固定办公场所: 开发区内办公场所大于150平方米,堆放场地大于400平方米,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租赁合同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之前的租赁合同)。 3.10绿化养护方案和养护人员要求: 方案措施要求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切合实际、内容详细具体,中标后将作为养护考评的重要依据;养护人员应持证上岗,持证人员数量应满足各标段人员数量要求(人员详见附件一)。 3.11其他条件: 企业拥有养护专业车辆机具,按预审时提供的车辆类别、数量,停放在投标单位专用场地内,由评标委员会(核查时间另行通知投标单位)到现场来核实机具到位情况,且招标人要求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当日在现场。 3.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达不到以上要求的,任意一样缺少均为资格预审评审不通过。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携带所有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资格预审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4.资格预审方法 4.1合格制;符合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5.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另行通知。 6.2获取方式: 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 月 29 日 9 时30分,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左侧资格预审服务台(新开北路宏兴路南)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一式叁份。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to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开发区中天路40号地址: 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北4楼 邮编: 226009邮编: 226006 联 系 人: 章永松联 系 人:桑晖 电话: 0513-51082680电话: 8550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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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1/22至 2015/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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