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简介: |
佛山一环南延线杏坛段绿化提升工程GL-201501210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佛山一环南延线杏坛段绿化提升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855(万元),工期:120(日历天)。 本工程为佛山一环南延线杏坛段绿化提升工程,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赞互通立交,设计范围约为136825平方米,设计分区为北侧A、B、C,南侧A、B、C六块。工程内容包括:(1)绿化工程:栽种乔木约1600株、灌木约4500株,栽植花卉、水生植物约20000平方米,栽种草皮约20000平方米,清理现状杂草115000平方米,清表回填种植土(10cm)7826平方米,绿化带挖方273立方米,绿化带及现状水沟填方917立方米。(2)园建工程:挖基坑土方24297.6立方米,建设景墙、挡墙、石园路、台阶、树池、道牙、驳岸、溢水设施、冲台及其他配套工程。(3)排水工程:新建排水渠(最大管径D300双壁波纹排水管)、雨水井、雨水口、检查井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贰 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3.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省园林风景协会颁发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3.3.2需提供近三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社保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三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 2012年01月至2014年12月。 3.4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5 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1月22日 至 2015年01月28日 ,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 6.投标担保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60000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0.00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 0.00 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2月03日 下午 3:00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二代居民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它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交易员如果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已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可不再提交,如果投标交易员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需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8.随机定标的安排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5年02月12日 上午 09:30。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二代居民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它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 知,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且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资质类别:园林绿化); (2)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757-27388252 传 真:0757-27383396 地 址: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政府大楼5楼 邮 编:528325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22836711
2015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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