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ZY-明招字[2015]第001号 开标时间:2015-02-13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ZY-明招字[2015]第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尤溪县朱熹公园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夜景照明工程已由尤溪县发展与改革局以尤发改基[201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关镇水南(朱熹公园); 2.2.工程建设规模:朱熹公园范围内的博物馆、朱子文化苑、开山书院、南溪书院区域及四个牌坊,文公桥、玉带桥的房屋及构筑物夜景照明。投资规模约600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朱熹公园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四块牌坊、建筑物轮廓夜景照明要求在2015年3月5日前安装完成并试用;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 福建工大建筑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且同时具备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考虑该工程施工中后期须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根据尤检会[2013]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 月 22 日至 2015年 1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或到尤溪县城关河边路3号2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另外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应于2015年2月12 日17时00分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单笔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10万元) 。 6.4.本地有欠薪(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近2年)和外地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农民工保证金银行账户。具体详见【尤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尤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联合发出实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通知】。其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2 月 13 日 15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大厅(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原建筑设计院);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环城路35号7楼 电话:0598-6332142 联系人:林女士、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河边路3号2楼,邮编:365100; 电话:0598-6323296; 联系人:纪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信用社;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030810020010000014764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联系电话:0598-6305193。 联系人:小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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