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国资物业第三佳园(长新电表厂)、第九佳园(齿轮厂)、内燃机配件总厂及T518#道路项目绿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兰州国资物业第三佳园(长新电表厂)、第九佳园(齿轮厂)、内燃机配件总厂及T518#道路项目绿化工程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投资[2009]95号、[2012]552号、[2012]393号和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兰经开发[2013]14号文批准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受兰州市国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属项目绿化工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兰州市国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兰州国资物业第三佳园(长新电表厂)、第九佳园(齿轮厂)、内燃机配件总厂及T518#道路项目绿化工程 3、工程地点:三佳园(长新电表厂):安宁区长新路62-82号(原兰州长新厂含原东方红电表厂)、九家园(齿轮厂):S522#规划路以东,T511#规划路两侧、内燃机配件总厂:T511#规划路以南,S506#规划路以西、T518#道路:兰州市安宁区。 4、资金来源:自筹 5、项目规模:第三佳园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第九佳园建设规模258.53万平方米(一期、二期);内燃机配件总厂建设规模24.9万平方米;T518#道路路线全长793.968米。 6、投资总估算: 约900万元 7、工期:205日历天 ;(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9月10日) 8、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绿化工程施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近三年( 2011年12月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附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社会信誉。 3、省外企业已办理了进甘备案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有合法的授权。 4、项目经理IC卡刷卡通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如果合格的申请人数超过7家,按《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3】44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在资格预审会后从所有合格的投标人中推荐2家,即刻从其余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家。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资格申请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15年1月22日—2015年1月26日 2、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3、网上报名,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nzhou.gov.cn/),按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操作流程(http://ggzy.lanzhou.gov.cn/news/news/one/index.jspx?id=7530)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后将投标建造师IC卡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截止时间2015年1月30日17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2月2日统一带至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刷卡,IC卡递交截止时间未递交的投标单位,视为放弃投标,IC卡刷卡未通过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刷卡记录将提交评审委员会,IC卡被屏蔽者即为不合格。 4、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现金形式交至代理公司),售后不退。 5、申请人在递交建造师IC卡时须将购买费用一并缴纳。 6、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须提供缴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的凭证。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4日 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楼第二开标厅。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接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密封性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兰州市国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111号 联 系 人: 张东娟 电 话: 0931-8472907 2、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3号宏丰大厦A塔2605室 联 系 人:申娜娜 电 话:18919951369 18919045948 传 真: 0931-8453457 3、审核备案部门: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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