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乌石大道新沙路口段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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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发改投【2014】50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现对 新塘镇乌石大道新沙路口段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塘镇乌石大道新沙路口段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128646806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13751770410
设计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正在通过询价选取监理单位
交易监督机构: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新塘镇乌石大道新沙路口段
四、项目概况:项目实施道路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道路全长0.36公里,路基宽11米,路面宽8米,双向两车道,并实施道路、交通、照明配套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承包内容、规模、发包价、承包方式、工期要求及保修期:
【项目编号】JX2015-0210
【承包内容、规模】项目实施道路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道路全长0.36公里,路基宽11米,路面宽8米,双向两车道,并实施道路、交通、照明配套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发包价】959811.43元
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40日历天。
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承包意向人按建设单位公布的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作为承包价及承包价的清单报价,并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
六、资金来源: 镇级财政资金
七、发布交易公告:从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1月28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施工图纸、发包价。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八、网上报名时间及承包意向有效期: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1月28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报名结束后可进行摇珠。
2、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九、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 摇珠时间:2015年1月29日10时00分。
2. 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开标03 室
3. 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澄清或修改中的相关信息。
十、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施工总承包项目选择此项,若资质要求为入库企业的最低要求的,可省略此项)
3、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 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小型项目负责人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未明确专业的,以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7、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1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交易公告第十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二、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登记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登记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三、发包通知书发放前建设单位对承包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十五、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13128646806
地址:增城市新塘镇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工程施工图纸及发包价(含工程量清单)。
十八、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新塘镇乌石大道新沙路口段。自年月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十九、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