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南宁德学院新校区-四、六号路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34082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宁德学院新校区-四、六号路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5)-1号
开标时间:2015-02-06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宁德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5)-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学院新校区-四、六号路 ,已由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审批[2012]125号文 批准建设,业主为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位于宁德市学院新校区校园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宁德学院新校区四号路,道路宽7米,宁德学院新校区六号路,道路宽24米(含人行道及绿化带),混凝土路面,造价约为23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福建省宁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施工图为依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在2015年5月20日前完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  福建省宁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2.6.3 代建单位:                                  ;
2.6.4 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资质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 月 26 日至2015年 1 月 30 日(不含法定双休日、节假日)上午 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2 时 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报告)每份人民币 3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300 元(自愿购买),以上资料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2 月 6 日 09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按7.1款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上发布。
9.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98-1号宁德师范学院后岗校区实验楼五-六层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077599  传真:  0593-2077599  
联系人:  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六楼         邮编: 352100   
电话:  0539-2917695   传真: 0539-2917695  
联系人:   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
帐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 宁德学院新校区-四、六号路投标保证金”或“闽瑞晟宁招(2015)-1号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闽东路宁德市建设局办公大楼一层  ;

报名期限: 2015/1/26201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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