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四会市林业局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09-1541SHG1B117/04,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xml:namespace>
一、招标编号:0809-1541SHG1B117/04
二、项目名称:四会市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林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
分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完成时间 |
一 | 四会市2015年一般碳汇造林项目 | 1项 |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
二 | 四会市2015年可交易碳汇造林项目 | 1项 |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
三 | 四会市2014年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 | 1项 | 2015年5月底前完成 |
四 | 四会市2014年二广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项目 | 1项 | 2015年5月底前完成 |
四、项目说明:
1、采购人实际需求量按照采购人提货数量为准,结合中标人投标时中标金额与预算评审价的下浮率进行结算。
2、报价须包含送至施工场地价、苗木费用、肥料费用、栽种、运输费、税费、检疫费、抚育、管护及不可预见费等各种费用。
3、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分包,投标人可对部分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但同一分包不得拆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项目最高限价:分包一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零陆万肆仟伍佰元整(¥2,064,500.00元);分包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叁仟肆佰元整(¥1,363,400.00元);分包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陆拾贰万贰仟壹佰元整(¥1,622,100.00元);分包四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零肆佰元整(¥2,200,400.00元)。以上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分包一、二、三的投标人须具备营造林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分包四的投标人须具备营造林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三级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六、投标人须携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具备营造林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月23日~2015年2月12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九、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还应该交纳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后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开户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107015512010017209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0809-1541SHG1B117/04号招标文件”)
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60.00元。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十、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2月13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四、投标及开标地点:四会市广场南路建设大楼内(四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十五、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四会市林业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8-3312833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xml:namespace>许先生、区小姐联系电话:0758-2313165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8-2313165传真电话:0758-2313395 电子邮箱:zqhl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