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盆景艺术文化园入口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盆景艺术文化园入口景观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曹宅集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预算造价:约260万元(以财政部门审核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2 招标范围: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室外工程、门卫、大门等;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5546 m2,其中绿化面积约1368 m2,景观面积约4148.88 m2。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情况见图纸。 2.4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报名后中标的除外。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金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金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盖章确认);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4.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4《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该手册必须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章,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证的单位除外); 4.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4.6按招标公告第3.2、3.3、3.4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7有效交易席位证。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1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 16:00)。 8、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金华市光南路1329号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汪先生 俞先生 联系电话:82190952 13305797772 9.监督部门:金华市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招标控制价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公告内,由投标人时刻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人:金华市曹宅集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政府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丹光东路388号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 系 人:俞先生 傅先生 联系电话:13655797681 联系电话:13305797222 18857903358 邮政编码:321036 邮政编码:321001
2015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