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 CC15GC06002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高新产业园南北连接线两侧绿化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4】337号、北区发改基【2015】3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南北连接线两侧,北起61省道,南至南北连接线跨铁路桥起坡处。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1224.8万元 招标控制价 :7276408元。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绿化、驳岸、水系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 段 划 分: 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如有); 3.1.5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部门在2015年1月27日~2015年2月16日期间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 3.3其他要求: / :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 月 27日至2015年2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慈城尚志路6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要求入围的潜在申请人提交图纸押金的,将另行通知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4.2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光盘一张)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付款请付至宁波市西郊信用社联丰分社(账号:90050501302037546,户名: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凭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形 式: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收 款 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慈城支行 银行账号:39105001040001879 5.2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13 日(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联系电话:0574-87591607。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6日9时00分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5年1 月 27日至2015年2月 2 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1、网站www.bidding.gov.cn、www.cicheng.gov.cn;2、报刊:宁波日报。 8.联系方式 代理人名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方工、黄工; 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0574-89077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