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GZB-LY-2014-028 本项目为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大安路—鼎盛路东北角绿化景观工程,已经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长生计【2014】60号)批准建设,现将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大安路—鼎盛路东北角绿化景观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浏阳市制造产业基地鼎盛路与大安路东北角 3、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浏阳市制造产业基地鼎盛路与大安路东北角,包括廊架、绿化道牙、残疾人坡道、树池、地面铺装、植物绿化、室外水电、厕所等工程。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7、计划总投资:约160万元。 8、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二、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企业须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可不提供)。 5、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现场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需无在建项目,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证明原件在投标截止前单独提交供查验)。开标时对各投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进行核查,若查实上述人员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如因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 7、湖南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文件名为“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大安路—鼎盛路东北角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3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3、开标时间:2015年3月3日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及《浏阳日报》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基地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83731890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环府路东紫门10栋1302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31-83600190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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