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CZB(宁)2015-007号 开标时间:2015-02-2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溪北洋新区医疗保健器材园区创新路、纬一路道路工程已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安发改(2014)29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安市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溪北洋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创新路长786.75米,路幅宽为32米,纬一路长655米,路幅宽为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总造价为1885997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路基、路面、交通、给水、排水、路灯等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州中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 无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依据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及以上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9日至2015年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拾陆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28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要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委托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为持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安市溪北洋 ,邮编: 355000 ; 电话: 13305033318; 联系人: 郭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盈丰佳园5#502室,邮编:352100 电话:15305931288,传真:0593-2513500 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 开户名称: 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 ; 帐 号: 9060528010010000343606。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 ; 联系电话: 0593-213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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