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43893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安徽 | ||||||||||||||||||||||||||||||||||||||||||||||||||||||||
工程名称: |
安徽阜阳市第十中学校园操场绿化工程询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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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YDCG—G2015009 ?xml:namespace> 本中心将以询价招标的方式确定第十中学校园操场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就以下招标要求,在?xml:namespace> 2、投标人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招标要求
注:1、携带保证金和投标函(一正一副)请加盖公章密封后送采购中心。 2、投标人工程质量必须合格,否则禁止其1-3年参加我区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取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条件下,有效低价中标原则。 4、中标推荐单位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及建造师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合同等相关合格证书原件到采购中心和建设单位进行资格后审。 三、报价函 请按照给出的“报价函”模式进行投标,未按模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质量、技术等承诺 投标单位应就以上项目的工程预算、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措施等做出书面方案。 五、联系地址 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2楼 六、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中心:刘扬电话:0558-2317510 第十中学:张青林13515584076 李军民13965588541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报价函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看到贵中心编号为YDCG-G2015XXX 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询价函名称)所采购的标的物做出如下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if !supportLists]-->1、<!--[endif]-->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if !supportLists]-->2、<!--[endif]-->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if !supportLists]-->3、<!--[endif]-->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if !supportLists]-->4、<!--[endif]-->工程报价表
二、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竣工,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 三、资质证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公司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实施方案:工程预算表、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措施等书面方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 地址: 投标代表:(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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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1/30至 2015/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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