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4409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江西奉新县城南新区校前大道(龙山大道—黄沙港路)道路硬化及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赣建(城)奉新招字【2015】第 002 号 (1)工程名称:城南新区校前大道(龙山大道—黄沙港路)道路硬化及管网工程; (2)工程地点:奉新二中北面,东起黄沙港路,西至龙山大道南延伸段;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具体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建设规模:校前大道全长约1900米,主要包括沥青路面约41800平方米、排洪箱涵约1900米; (5)本项目投资约3990.69万元; (6)工期:360日历天; (7)设一个标段。 (2)投标人应根据住建部【2014】159号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得有在建工程;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单位近五年内(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无安全事故; (6)各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自2011年12月起至2014年12月31日,以竣工备案时间为准)32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备案表和以下其中任意一项材料的原件: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纸),根据《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监管办法》(赣建字【2013】1号)文件第十七条要求,企业所提供的业绩应当录入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合同管理栏目中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查询。 (7)企业按宜市建管字【2012】55号文件要求取得了《宜春市建筑行业诚信信息登记证》; (8) 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隐瞒一经查实,视同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内容。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期限: | 2015/1/30至 201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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