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QHB20150113013项目名称宿迁三台山森林公园健康养生景区项目 项目编号: SQHB2015011301304 宿迁三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宿迁三台山森林公园健康养生景区建设工程已经宿发改投资发【2014】8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健康养生景区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湖滨新区三台山森林公园健康养生景区。 1.2项目规模:建设投资约7亿元。 1.3工 期: 180 日历天,管养期2年。 1.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设计效果,创建目标:省优 。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进场施工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依据业主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实际工程量按比例支付。 1.5.1当完成总工程量30%时,支付实际工程量价款的40%; 1.5.2当完成总工程量50%时,付至实际工程量价款的40%; 1.5.3当完成总工程量80%时,付至实际工程量价款的40%; 1.5.4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工程量价款的50%; 1.5.5管养满一年后(以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付至实际工程价款的80%; 1.5.6管养满二年后,付至实际工程价款的90%; 1.5.7余款于审计结束且缺陷责任处理完毕后付清(不计息)。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一标段:宿迁三台山森林公园健康养生景区(A区和B区)园林景观工程及园林附属工程施工。 二标段:宿迁三台山森林公园健康养生景区(C区)园林景观工程及园林附属工程施工。 定标规则: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是最终只能在一个标段上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某投标人在二个标段综合得分同时排名第一时,则推荐该投标人在其投标报价较大的标段上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他标段上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远程评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且自有经营苗圃在1000亩及以上;(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评审依据,企业经营苗圃以承包经营合同或林业产权证作为评审依据) 4.3.2企业自2010年10月1日以来(业绩有效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承担1个1亿元以上园林景观绿化施工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内容、合同金额、工程竣工验收日期等内容); 4.3.3在投标前缴纳施工准备金3000万元;开标时,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投标单位缴纳施工准备金后,应持相关证明至宿迁三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具证明原件。准备金以开具的原件(收据)为评审依据,法人代表以营业执照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为依据(以上原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 4.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4年8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接受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4.3.9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10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27-84338767。 4.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 月 31 日上午8时30分至2 月 6 日下午17时30分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5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5850923059,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 ,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 2 月 26 日 9 时00 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 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 7.2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4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三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27-809863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西湖上城南50米 联系人:庞晓晓 电话:0527-84329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