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4440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小楼镇正隆村田心社便民休闲生活公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小楼镇正隆村田心社便民休闲生活公园建设工程?xml:namespace> ?xml:namespace> 根据增发改投[2014]56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增城市小楼镇正隆村民委员会 现对小楼镇正隆村田心社便民休闲生活公园建设工程施工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小楼镇正隆村田心社便民休闲生活公园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增城市小楼镇正隆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28931038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如有):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632391202 招投标管理机构: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2735092 三、建设地点:小楼镇正隆村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项目编号:JX2015-0284 2、交易内容、规模:项目实施公园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填方1597立方米,铺设混凝土地面200平方米、石村楼地面96平方米、汀步60平方米,安砌侧石72米,种植乔木57株、灌木43株、花卉113平方米,设置木凳、石桌、石凳、体育器材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发包价:218841.0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5897.83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人民币/ 元)。 4、资金来源:广州市越秀区扶贫专项资金及镇街自筹资金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保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质量标准: 合格 7、工期要求:2015年3 月 9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8、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9、踏勘现场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 9、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承包价款的10%。 10、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11、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起计算, 1 年。 12、合同: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执行。 13、其他: / 五、交易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 1月30日23时59分至2015年2月6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电子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六、报名及递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 1月30日23时59分至2015年2月6日23时59分。 注:网上报名时间自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 2、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从2015年2月9日9时30分至2015年2月9日11时30分。 注: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资料)时间自交易公告截止发布次日起不少于2小时。 3、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室)。 4、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5年2月9日15时15分。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开标01室(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室)。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园林绿化施工小额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注:承包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须按照本交易公告中设置的发包价填写。 5、承包意向人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4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的提交 承包意向人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上传的报名资料均为彩色电子文件。 十、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⑶ 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⑷ 承包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未按规定填写的。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承包候选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交易价。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工程发包通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十八、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二十、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日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增城市小楼镇正隆村民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020-82841332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小楼镇正隆村 二十一、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二、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三、摇珠办法 建设单位:增城市小楼镇正隆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月日 |
报名期限: | 2015/2/2至 201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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