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4444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启东世南阳镇2015年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的南阳镇2015年绿化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阳镇曦阳村、新河村、乐庭村、永兴村、东昌镇村、佐鹤村 (2)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156亩 (3)工期: 30个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壹个标段的投标。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南阳镇2015年绿化工程主要涉及南阳镇曦阳村、新河村、乐庭村、永兴村、东昌镇村、佐鹤村的绿化种植(晚樱)及二年Ⅲ级养护内容(保存率及存活率达100%)。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三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获得国家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必须真实, 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8. 投标申请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5年 2 月 5 日16时0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送到招标人处,招标人经整理后在 2015年 2月 6 日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ztb.com“答疑公示”、“最高限价公示”栏目上公布。 9.投标申请人于2015 年 2 月 11 日 9 时 3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并在2015年2月 11 日 9 时 30 分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在开标当日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10.特别提示: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招标人地址: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永华联系电话:13773882369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洪小花联系电话/传真:0513-83302829 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 2 月 2日至 2015年 2 月11 日
招标 人: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公章) 招标代理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2015年2月2日
|
报名期限: | 2015/2/2至 2015/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