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J20150028项目名称长安路景观改造二期(东太湖大道至五方路)工程 编号:WJ201500281501 1、建设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工程名称:长安路景观改造二期(东太湖大道至五方路)工程 工程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3、投资估算:950万元 4、招标范围:景观绿化 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3月16日至 2015年4月30日 共46日历天 6、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吴江区2013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A)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7、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与企业资质相应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及其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需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4)投标人必须列入2014年度吴江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园林绿化)(Ⅱ)组及以上或者2015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Ⅱ)组及以上。 (5)投标人的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网上投标。 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 2日 9:30 时至2015年2 月6日17:00 时前使用企业加密狗登陆“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公共资源)”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3 月 2 日 13:30 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在规定地点递交书面资料,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书面资料的,视为逾期送达。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13、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1)时间:2015 年3 月 2 日下午13:30时 (2)地点:吴江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1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5、招标文件售价:220元/份(投标人需到相关银行开通“网上招投标苏付通结算”服务,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16、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须到场,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17、本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2 月 2 日 建设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联系人:范文珍 联系人:严丽忠 电 话:63960706 电 话:63488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