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赣建南城招字[2014]第66号 | | | | | | 招标条件 | 招标单位名称 | 南城县城市管理局 | 招标工程项目 | 南城县太平桥至麻港桥防护堤亭廊、人行桥景观照明工程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南城县王府大道沿江路防洪墙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南城县发改委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城发改投资字[2014]07号 | 项目总投资 | 145.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45.00 万元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建筑面积 | 0.00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工程新建南城县沿江路城市防洪景观堤改造建设项目 | 标段内容 |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壹个标段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入赣备案手续、抚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等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委托人应由拟派的建造师担任)、本人身份证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本人身份证 | 其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xml:namespace> | 投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年02月02日 | 申请期限 | 36天 | 申请时间 | 2015年02月02日--2015年03月09日 | 联系人 | 潘津清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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