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信阳市明港镇虹景花园段市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程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农工路中段北侧 计划工期:30天 建设资金:约230万元 全长路段;修约380米长的防洪护坡及沿河道路、架一座怡虹桥连接凯旋大道与农工路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申请人资格要求:1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按时年检; 拟派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各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 标段投标。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年 2月 2 日至 2015 年 2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至 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3 月 9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信阳工程建设信息网及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 址: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 邮 编: 464000 联 系 人: 杨书记 电 话: 13949179016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 址:信阳市东方红大道 邮 编:464000 联 系 人:王京 电 话:13837616325
公告时间:2015.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