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奇台县迎宾大道续建十五标段绿化改造景观工程,已经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奇发改 [2013]90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 县财政资金 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奇台县迎宾大道续建十五标段绿化改造景观工程。 2、建设地址:昌吉路至二屯清真寺道路和解放东街。 3、项目规模:第十五标段全长73350米。 4、工程投资额:计划投资1600万元。 5、工期要求:计划 2015年4月1日开工,2015年9月27日竣工;总工期180天(日历日)。 6、本工程招标施工不分标段,监理不分标段; 7、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资格。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4 日10:00时-2015年 2 月8 日19:3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报名的建造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成绩,(提供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资格)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一套。 2、 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施工:32万元;监理:2万元,招标文件费施工:2000元;监理:500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至报名结束,(2015年 2月4 日10:00—2015年 2月8 日19:3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交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分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昌吉建国路支行;账号:3004800909000023769;行号:102885080092;)。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截止后五日内携带: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汇款凭据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孙博 联系电话:1399934102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天润世纪公寓2号楼3单元501室 报名联系人:寇旭辉 联系电话:2568035 监督电话:0994-7371869(奇台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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