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二期规划一路(纬十~新一路)、新一路(规一~经二路)、纬十(经二~经三)、规四路(纬十~纬十一)标准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二期规划一路(纬十~新一路)、新一路(规一~经二路)、纬十(经二~经三)、规四路(纬十~纬十一)标准道路工程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普发改投(2008)99号、普发改投(2008)1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舟山市东港市政管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舟山市东港市政管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港二期规划一路(纬十~新一路)、新一路(规一~经二路)、纬十(经二~经三)、规四路(纬十~纬十一)标准道路工程 2.2工程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二期开发区内 2.3工程概况:本工程道路及人行道总面积约25000平米,电力排管全长约560米,联合排管全长约810米,主要内容有道路稳定层、沥青砼道路面层,人行道吸水砖及侧平石安放;电力管道、联合管道敷设等项目。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电力排管、联合排管等项目。 2.5工程造价:为993.3743万元,本工程下浮区间为:6 % ~ 8% 2.6工期要求:200日历天,其中纬十(经二~经三)部分须5月底完工,全部工程须9月底完工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2014-2015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A组市内的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在2014-2015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内预报过的建造师并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 3.2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3 日至 2015 年 2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地点: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6号楼4层开标二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舟山日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舟山市东港市政管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1楼 邮 编: 邮 编:316100 联 系 人: 范哲 联 系 人:潘珊珊 电 话: 0580-3822027 电 话:0580-3057716 传 真: 传 真:0580-3057716 2015年 2 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