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修改)
长兴龙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其拥有的位于长兴县明珠北路与幸福路交叉口的长兴县长水港景观建筑小品(秋堂)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本次招租标的座落于明珠北路与幸福路交叉口。该幢建筑面积约2550.3平方米,整幢大楼为一体的形式出租。租赁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 租金底价:不低于88万元/年(竞租时,出租人设保留价),以后每三年在前三年租金基础上按5%递增。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餐饮资质的且现经营大型餐饮的法人并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三、咨询、领资料时间: 自2015年2月3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承租者请到长兴县雉城街县前街402号长兴县龙山新区管委会招投标中心报名并领取《长兴县长水港景观建筑小品(秋堂)公开招租文件》。(领取资料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休息日除外)。 四、竞租保证金:有意承租者必须在2015年2月11日10时前,按竞租须知的规定向长兴龙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五、银行帐户与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长兴龙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兴农村合作银行金陵路支行 帐 号:201000088811631 联系电话: 0572—6209043
长兴县龙山新区管委会招投标中心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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