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201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招标人为中宁县林业局。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宁县物流园区。
2.2项目概况:敷设4回Φ160 PVC管4km,敷设1回Φ110 PVC管1km;制作电缆检查井17座,制作电缆盘井3座;敷设YJLV22-3*300-8.7/KV高压电缆1100m;安装一进四出环网柜1台;架设10KV线路1.5 km,组立12米配筋杆30基,安装200KVA变压器1台,拆除原有10KV线路1 km。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时至18:00时,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银川市北京东路339号中房公司五楼,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中宁县平安西街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东路339号中房大厦五楼
联系人:马先生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955-5034593 电 话:1389566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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