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QG201501001项目名称中新宿迁景观绿化工程(第八标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宿迁)开发有限公司的中新宿迁苏宿工业园南部商住区亮化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 1.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500万元; 1.3工期:60日历天; 1.4工程质量: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主要内容:富民河南侧亮化提升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5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投标人2014年11月、12月、2015年1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由当地保险管理部门相关网站打印的证明(需提供相关查询路径)为准;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3.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10投标申请人已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或《苏宿园区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 3.11本工程拒绝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投标人参与投标; 3.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单位近两年内无出现人员重大伤亡事故; 3.14投标单位自2013年2月1日至今完成单项景观照明工程(纯路灯工程除外)合同业绩不低于10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其中: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预审提交资料 4.1投标办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 4.4投标单位自2013年2月1日至今完成单项景观照明工程(纯路灯工程除外)合同业绩不低于10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其中: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4.5企业上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4.6应提交的其他财务资料: ①2013年度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证明及纳税证明; ②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应包括公司基本账户名称、账号以及该账户至2015年2月6日止各项业务往来无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良好等字段表述,“资信证明”落款必须由开户银行的公章确认,否则无效。 ③提供公司银行对账单:公司银行对账单必须原件且加盖银行及公司公章,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于2015年2月6日至2月12日期间任意一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 4.7上述资料除注明外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上述次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报名时均需提交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不能入围。 4.8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不良的,不能入围。 4.9建造师证书原件。单独提交,批标结束之后归还。 5、报名、资格预审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6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2月12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标投标网(ztb.ssipac.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现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使用网上银行购买(购买时间另行通知)。如未现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则报名不成功。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标投标网(ztb.ssipac.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宿迁)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二楼 联系人:刘侠 电话: 0527-82868219 传真:0527-82868700 E-mail:liux@cssd.com,cn 邮编:2238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悦庭 电话:0512-67639520-812 15850087801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2868308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检监督电话:0527-82868512 E-mail:ssjj@ssipac.gov.c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宿迁)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