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埠溪景区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计划(2015)028号和有关规定,对柴埠溪景区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欢迎有相关能力的经营商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柴埠溪景区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FZFCG[2015]A004号
三、采购内容:
3.1项目概况:设计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开挖、回填、树池8个,围堰改造,填土修建护坡,沿途修建访古木结构商铺组木质园林休闲椅32把,M7.5浆砌挡土墙,场平3566.2M2。
3.2工程建设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
3.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4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5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等级标准。
3.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4.3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执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执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法人注册地不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的必须提供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年度准入手续;(提供年度准入证明原件)
(4)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的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5)供应商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供应商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岗位证;
(7)法人授权委托: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8)供应商企业或从业人员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载入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洽谈,已参与洽谈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17条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5年02 月05日至2015年02 月11 日23:59(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fztb.com)政府采购中心会员后,方可登陆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5年 02月 12日09时00分(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其交纳方式为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转账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进帐单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未按要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同未缴纳保证金,投标无效。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2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渔洋关镇南北二路60号交通物流局四楼)。
8.2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否则,不予受理。
8.3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5年02月12日上午8时30分-2015年02月12日上午9时30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15年02月12日上午9时30分。
9.2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渔洋关镇南北二路60号交通物流局四楼)。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向平
联系电话:13997659558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余寒松
联系电话:0717-5759235
地址:五峰渔洋关镇南北二路60号(交通物流局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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