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祥·天池天街” 项目景观绿化第二期工程
招标文书
一、招标说明:
1、工程名称:“大圆祥·天池天街” 项目景观绿化第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璧山区璧城街道天池村二、三社
3、工程概况:该工程发包人以现有地形现状交给承包人,该工程主要包括沿湖绿化(范围见施工图)的沿湖边坡填土修整及植物种植土挖运回填平整(含换种植土)、安装人行道路板、安装泛水沟及路沿石、安装水电、景观木平台、植物种植等工程。
4、工程工期:竣工时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共90日。
5、工程质量: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质量合格。植物的品种和规格种植修剪成形后应符合设计要求。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实行总价包干。
7、施工场地情况:具备施工条件。
二、招标办法:公开招标。
三、该工程承包范围及有关说明:
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承包范围和内容:按重庆高地景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8月设计的“天池天街景观二期设计” 施工图{包括沿湖边坡景观(景观硬景分册含封面63张) 、沿湖边坡景观 (景观软景分册含封面25张)、沿湖边坡景观(景观水电分册含封面27张) 、入口广场景观(景观硬景分册含封面39张) 、入口广场景观(景观软景分册含封面14张)、入口广场景观 (景观水电分册含封面18张) }及图审、图说、招标文件及答疑和补遗等包含的所有内容,以及更改说明等相关文件的内容,还包括硬景部分的沿湖边坡景观的换300mm厚8:2泥夹石种植土层、沿湖边坡填土修整及植物种植土挖运回填平整(含换种植土)、安装沿湖步道S型砼路沿石,水电安装到位(电含电气控制箱、景观灯具、电缆、电线、线管铺设接线等,灯具基础、配电箱基础、接地极、给排水含取水阀、阀门箱、截止阀、倒流防止装置、PP–R管的安装、阀门井、取水井点的修建等),软景部分(含骨干乔木、乔木、小乔木、灌木、水生植物、草坪等所有设计要求的植物)的种植以及施工图纸设计的所有工程内容,做法按施工图设计施工。具体施工范围:水天池湖边周围,东西两边有房屋的以房屋私家花园外边线为界,无房屋的以公路路边为界;南边以地下商业房屋融府E2栋正立面外墙为界,北边以天池水库北边出水口为界。还包括以下施工范围和内容:
(一)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及相关工作
1、发包人按现状交给承包人,承包人负责的工作量包括该工程场地设置、施工道路的修建和维护、施工弃土堆放和建筑垃圾的清除 (包括渣场费) 恢复天池水体原状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只提供施工临时用电变压器一台,该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搭接和安装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包干价)中。施工过程中用水、用电和停水停电所需机具及措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由承包人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修建临时道路,确保璧虎路天池段的道路车辆畅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二)、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1、承包人确保天池水库现有水质不受污染,施工过程中抽(排)的浑浊和污水不能排入天池水库。施工中因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包括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2、施工过程中的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污染了天池水库由承包人负责清污,清污所需的人工、材料和设备设施等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包干价)中,施工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三) 、相关约定
1、除上述工程内容外:还包括设计图纸中景观绿化第二期工程的异常地质情况的处理,该工程实施范围内发包人按现状交给承包人,并提供“大圆祥?天池天街环湖小路现状地形图”(此图只作为投标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给承包人,承包人负责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标高自行测量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土石方量。由承包人负责完成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沿湖边坡填土修整及植物种植土挖运回填平整(含换种植土)、土石方的挖、填和外运土石方(在“大圆祥?天池天街” 项目用地和租地红线内转)夯填等工程量,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该工程所需土石方的挖、填和外运土石方夯填等费用,进入预算承包总价中。其他按设计单位和甲方要求施工,直到该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归档等,以及保修工程中的全部工程(作)和树木花草的培植、除草、管护、施肥、防病治虫等,其费用均包括在承包范围内,由承包人全部负责。(注:资料整理归档2套,其中1套交建设单位)。
2、本工程所涉项目,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
3、为工程服务的临时设施设备搭设和承包方驻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包干价)中,施工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施工过程中与建设行政主管各部门、村社、单位和个人(农户)的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包干价)中,施工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施工进出道路储存空间、装载和装卸限制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工程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由承包人负责和承担。
6、“天池天街景观二期设计” 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
(1)、施工图纸硬景部分中沿湖人行步道的路基、碎石垫层、混凝土垫层、木平台和木栏杆不做,工程承包方在预算承包总价中不计量,不计价。
(2)、施工图纸硬景部分中换300mm厚8:2泥夹石种植土层,种植土由承包人自行组织外运到该项目施工场地(外运种植土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设计植物种植土质量和发包人要求),并由承包人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和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种植土换土的全部工作(包括种植土购买、运输、渣场和转运场地的租用、上下车、二次转运、回填等),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发包人在工地现场验收外运种植土质量,外运种植土质量不符合施工图纸设计植物种植土质量和发包人要求的部分,工程结算时不计量,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损失。工程承包人在预算承包总价中,按施工图设计要求计算换土工程量和完成种植土换土全部工作每吨种植土所需单价,折合该工程所需换土总费用,进入预算承包总价中。
(3)、施工图纸硬景部分工程中所需石料承包人可就地取材,但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以及发包人的质量要求。
(4)、施工图纸硬景部分的各种面层铺装和装饰材料不做,工程承包方在预算承包总价中不计量,不计价。只安装沿湖步道S型砼路沿石,按施工图设计修建,投标人应单项计算计价后。进入预算承包总价中。
(5)、施工图纸软景部分的各种植物,承包人自行组织购买。由承包人按照施工图纸设计的要求,完成各种植物种植的全部工作(包括购买、运输、转运场地的租用、上下车、二次转运、种植等),大小乔木和灌木植物要求全冠种植,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承包人在预算承包总价中,由承包人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对各种植物按品种和规格分别计算,折合该工程所需植物种植总费用,进入预算承包总价中。承包人在该项目软景部分的各种植物种植过程中,承包人自行组织植物进施工现场前必须经发包人签字认可,发包人有权调整和取消以及增加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各种植物,承包人无条件服从。增减该项目软景部分的各种植物种植数量和金额,在工程结算时相互找补。承包人自行组织植物进施工现场前未经发包人签字认可的部分工程结算时,不计量,不计价,在承包人中标承包总价中扣除。
(6)、施工图纸硬景部分中的篮球场、网球场、游泳池等体育设施设备工程不做,工程承包方在预算承包总价中不计量,不计价。
(7)、南入口广场(以湖边南面地下商业房屋融府E2栋外墙正立面为界,以南的部分)和北入口广场(以天池水库北边出水口为界,以北的部分)不做,工程承包方在预算承包总价中不计量,不计价。
(8)、原生湖床边底机械夯实(石)、山石堆砌、生态护坡袋处理边坡、800mm厚4:6泥夹石混合夯实垫层固坡、景观石(小品、湖边置石)砌筑以及浮桥不做,工程承包方在预算承包总价中不计量,不计价。
7、承包人应认真踏勘本工程施工现场和熟悉施工图纸,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施工图纸预算中漏项和遗漏计算的工程量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结算时发包人不增加任何工程量和费用。
8、该工程施工实施过程中,涉及重庆高地景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天池天街景观二期设计” 施工图纸未设计的工程内容,发包人要求增加时,承包人必须服从和实施。变更的工程内容,纳入增减工程量,在工程结算时相互找补。
四:工程建设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重新施工,直到验收合格为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由承包人整改至合格为准,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工程竣工验收以设计施工图纸和国家、地方有关施工验收规范为准。
3、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必须提前10天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和相关质检资料,经发包人审查合格后,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0日内承包人须将工程的相关资料移交给发包人。
4、本工程质量保修:硬景部分保修期为两年。软景部分承包人种植的各种植物,承包人的管护期为两年,两年管护期内,由承包人包成活(包括发包人更换和增加种植的各种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两年管护期内承包人种植的各种植物(包括发包人更换和增加种植的各种植物)如有死亡和重大损坏,由承包人负责更换补植至成活为准,植物更换补植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管护期从种植验收合格之日和植物更换补植之日起必须成活2年。
5、该工程软景(植物)部分的验收,以植物种植修剪后(包括品种、规格、树冠)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五、工程价款和结算方式
1、承包人按本招标文书规定的工期和工程建设要求,完成本招标文书第三条规定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以及相关约定,发包人实行包工包料的方式,按总包干造价(固定总价) 万元(小写: 万元,不论地质情况发生任何变化,不增加包干总价)支付给承包人。包干费用包括:该工程所需(包括:硬景部分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和种植土换土以及软景部分各种植物的购买、运输、转运场地的租用、上下车、二次转运、种植等)人工费,材料费(含施工所需的水电、管线及油料等费用),施工机械费、机械设备进出场费、运输费、规费、企业管理费、相关税金、安全措施费、环保污染(含噪声污染)等费用,协调费、罚款等费用,利润、临时设施费以及劳动保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农民工劳动保证金和各部门的协调以及政府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所有费用。
2、工程价款的计算和结算办法:
(1)本工程本招标文书第三条规定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以及相关约定按中标价结算,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施工图纸预算中漏项和遗漏计算的工程量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结算时发包人不增加任何工程量和费用。经发包人同意变更施工图纸(硬景部分)工程量由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三方代表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在合同价1%以内的部份不计价,增减工程超过合同价1%以外部份按2008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其相应的费用文件、配套文件下浮12%后据实增、减结算。
(2)按本招标文书第三条6项(2)款的规定,承包人在实施施工图纸硬景部分中换300厚8:2泥夹石种植土层过程中,发包人采取分段分区进行现场实地验收(由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三方代表),完成种植土换土的实际方量(m3)与承包人投标时报价中种植土换土的预算总量相比较。如有增减,承包人种植土换土的实际方量少于投标报价预算总方量时,少于部分发包人按承包人报价预算种植土换土的单价( 元/m3)计算后,在承包人该工程的承包总价中扣除。按发包人书面要求,承包人种植土换土的实际用量多于投标报价预算总方量时,多于部分发包人按承包人报价预算种植土换土的单价( 元/m3)计算后,按本招标文书第六条的付款方式支付给承包人。
(3)按本招标文书第三条6项(5)款的规定,承包人在实施施工图纸软景部分植物种植过程中,按发包方的要求,实际种植数量及金额少于该项目投标报价预算的各种植物种植数量及金额,少于部分发包人按承包方报价预算中各种植物及金额(所需种植的全部工作的单价)计算后,在承包人该工程承包总价中扣除。实际种植数量及金额多于该项目投标报价预算的各种植物种植数量及金额,发包人按实际多于部分的各种植物种植实际数量和金额计算后,按本招标文书第六条的付款方式支付给承包人。
(4)、中标者中标价格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干总价。承建过程中除发包人按中标的固定总价计价结合本文第五条第2项第(1)款、(2)款、(3)款规定的变更施工图的增减工程量、种植土换土、调整或更换植物种植数量进行调差外,其他材料和人工费用等不论任何因素变化(如政策、价格、地质变化等)不调差,不调价。
(5)、货币: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结算。
六、付款方式:该工程全部竣工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和档案验收合格移交后的15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该工程款总额的80%。余下20%的工程款在二年保修期满后和种植植物全部成活后一月内支付给承包人。
七、安全责任: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病、残、亡和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如果转包、分包,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已实施的工程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
2、承包人未按要求办理其装备及人员保险,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低劣,或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或在规定工期内没有完成全部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承包人从收到发包人发出的撤离施工现场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必须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并自行承担撤离施工现场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已实施的工程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同时解除与承包人所签订的合同。
九、投标条件和要求
1、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具有 二 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人员),2008年以来具有类似公园绿化改造工程业绩2个以上。
2、响应议标的企业经信誉、资格审查后,向发包人报名参加议标。并提供以下资料,发包人进行资格审查。
⑴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⑵项目经理资质为 二 级及以上资格证(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人员,2008年以来具有类似公园绿化改造工程业绩2个以上)。
(3)、投标人须持有项目经理 二 级及以上资格证1个,施工员证原件1个,园林绿化工程师资格证原件1个,安全员原件1个和复印件;
(4)、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及具体单项施工技术方案;
(5)、投标人向发包人提供按重庆高地景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8月设计的“天池天街景观二期设计” 施工图{包括沿湖边坡景观(景观硬景分册含封面63张) 、沿湖边坡景观 (景观软景分册含封面25张)、沿湖边坡景观(景观水电分册含封面27张) 、入口广场景观(景观硬景分册含封面39张) 、入口广场景观(景观软景分册含封面14张)、入口广场景观 (景观水电分册含封面18张) }中计算的工程量和造价汇总统计表(此表只作为投标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种植土换土的工程量和单价统计表(此表只作为调差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各种植物种植数量和单价统计表(此表只作为调差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3、向发包人提交报价书{包括工程量、分项造价(特别说明:换300mm厚8:2泥夹石种植土层、修建木平台和木栈道等有分项造价表)、总造价}和承诺书各一份;(注:报价书应密封)。
4、参加议标的施工企业交纳伍万元投标履约保证金后,领取招标文书和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开标时未投标企业视为违约,未投标企业向发包人交纳的伍万元投标履约保证金发包方不退还。开标后,中标的施工企业在48小时内按招标条件与发包人签订了本工程施工合同,交纳的伍万元投标履约保证金转为施工履约和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标企业未在开标后48小时内与发包人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视为违约,由发包人重新确定其他施工单位,中标企业向发包人交纳伍万元投标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不退还。未中标的施工企业交纳的伍万元投标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3日内退还。
5、中标企业在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时交纳给发包人贰拾万元(20万元)的施工履约和安全保证金,如中标企业不按时动工和施工过程中无故停工10日以上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没收中标企业贰拾万元的保证金。如中标企业准时动工和顺利施工,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中标企业完成该项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一次性退还贰拾万元保证金给中标企业(不计利息)。
十、招标文书答疑:
“大圆祥·天池天街” 项目景观绿化第二期工程招标文书解释权归重庆市天池园林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2015年 月 日前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重庆市天池园林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荣强(联系电话:18725959826)。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十一、评标和中标办法:
1、确定有效标
(1)投标人必须是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2)报价在发包人标底范围内。
2、该工程发包方采用议标方式,在发包方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在有效标底范围采取价格最低中标原则,由发包方确定中标单位。
十二、招标日程安排:
1、2015年2月8日下午5点钟前在荣强处领取招标文书和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
2、2015年2月15日上午12点钟前将投标文件交荣强同志(联系电话:1872595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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