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毛岙村生态公园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5】3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毛岙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毛岙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按相关文件由市、区、镇资金补助,其余由宁波市江北区毛岙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毛岙村,从陈夹袄至毛力水库上游 。 规 模:总占地面积为24800平方米,本次绿化设计面积约为18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320万元。 招标控制价:2989472 元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毛岙村生态公园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和安全员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部门在2015年2月6日-2015年3月3日期间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 3.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6至2015年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下同),可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至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处(慈城尚志路6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电子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光盘一张)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保收件人: 宁波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地点: 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666号宁兴大厦902室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3303010120100013845 5.2 提交截止时间 2015 年2月17日(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联系电话:0574-8729076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4日9 时30分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2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网站www.bidding.gov.cn、www.cicheng.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毛岙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666号宁兴大厦902室 联系人: 童文巧 电话: 0574-89086298 传真: 0574-890862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