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和田市团结新村(二期)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和田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和田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计划工期: 第一、二合同段: 2015年4月20日开工,2015 年8月19日完工,总工期153日历天。 2.2本次招标的和田市团结新村(二期)道路建设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施工合同段,工作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具体内容见下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号 工程所在地 长度(km) 公路等级
和田市团结新村(二期)道路建设项目 第一合同段 和田市 16.345 四级
第二合同段 和田市 13.936 四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5年 3 月 16 日至 2015年 3 月 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9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和田市浙江大酒店(和田市北京西路75号)709房间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勘查现场时有不明事项,请与和田市交通运输局联系。 联系人:万海龙 联系电话:0903-2555536,15026143777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8日 11 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和田市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和田市浙江工业园区杭州大道12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所有投标书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一套副本。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和田日报》及和田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浙江工业园区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 杭州大道12号 文苑小区写字楼4楼 邮 编:848000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万海龙 联 系 人:王顺明 电 话:0903-2555536 电 话:0991-5822508、13669972722 15026143777 传 真:0903-2520455 传 真:0991-582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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