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武汉市盘龙城遗址本体保护展示绿化及配套工程已由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武发改审批[2013]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地方配套。招标人(代建单位)为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体保护展示绿化及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武汉市黄陂盘龙城开发区。 2.2 项目规模及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武汉市盘龙城遗址核心区本体保护配套工程内的绿化种植、园区道路、园区照明及配套设施的施工以及后期现场相关服务,概算审定金额为2339.02万元。 2.3 工期:180日历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和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文物保护施工单位需要在湖北省文物局和武汉市文物局办理备案手续。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证或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须取得文物部门颁发的相应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证书。 3.4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申请人。 5. 报名及资格预审的要求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授权代表(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拟派项目经理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授权)、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各单位均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各单位均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各单位均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各单位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取得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或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取得的文物部门颁发的相应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在湖北省文物局和武汉市文物局办理备案手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逐页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15年 2 月 4 日到 2 月 9 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原件携带不全或无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料携带齐全的潜在投标人经审核合格后方可通过资格预审参加正式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购买 6.1招标代理将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号 联系人:赵川杰、肖新发 电 话:027-688553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5029室 联系人:邝欢、黄劲松 电 话:027-87273505 传 真:027-87273735 行政监督部门:武汉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联系人:向浩 联系电话:13016467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