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刘家沟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2015-001052-0606-098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蓬莱市刘家沟道路工程 已由 蓬莱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蓬莱市刘家沟镇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蓬莱市刘家沟道路工程位于刘家沟镇,长度1.563km,合同估算价1400万元,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3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街楼一楼标书出售处(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者,请于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街楼一楼标书出售处(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蓬莱市渤海大酒店会议室(蓬莱市北关路13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蓬莱市刘家沟镇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蓬莱市刘家沟镇地 址: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 编: 265600邮 编: 252000 联 系 人: 季经理联 系 人: 刘国栋 电 话: 13864553299电 话: 0635218585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13864553299@163.com电子邮件: 15265591336@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 37001850908050156135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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