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库车县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三标段—道路工程(一期)(施工二次)已经由(阿地发改投资【2014】433号)备案。招标人为库车县城镇住房保障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库车县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三标段—道路工程(一期)(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划投资额为4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库车县长江路以东、福洋路以南 2.工程规模:道路工程(一期).位于库车县长江路以东、福洋路以南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KCX201502051601142282库车县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三标段—道路工程(一期)(施工二次)库车县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三标段—道路工程(一期)(库车县馨和苑保障性住房小区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道路工程(一期)位于库车县长江路以东、福洋路以南城市道路;2015/03/15至2015/04/13,总工期3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2/6 9:30:00至2015/2/12 20:0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点或网址: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至 。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报名成功 六、其他说明 施工第三标段投标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凭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库车县城镇住房保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朝军联 系 人: 袁玉秋 电 话: 13899204999电 话: 0997-712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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