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瑞晟汀招[2015]02004号 开标时间:2015-02-17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长汀县林业局 所属地区:龙岩市 长汀县2015年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南屏山电视台周边)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瑞晟汀招[2015]02004号
长汀县2015年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南屏山电视台周边)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已由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核准长汀县2015年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汀发改项[2015]46号)及2015年2月2日颁发的长汀县2015年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长汀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市、县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福建省长汀县林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工程名称:长汀县2015年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南屏山电视台周边)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 2、招标工程地点:长汀县中心城区南屏山电视台周边山场(大同镇南寨村、罗坊村) 3、招标工程规模、数量:本招标工程绿化面积约为15亩,绿化苗木数量约为83266株(具体树种、苗木规格详见项目工程作业设计)。本工程具体分二个地块进行绿化,第一地块位于大同镇罗坊村048林班11大班021小班(3亩),绿化面积约3亩。第二地块位于大同镇南寨村054林班01大班030小班(5亩)、054林班01大班031小班(1亩)、054林班04大班010小班(6亩),绿化面积约12亩。工程施工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8.82万元。 4、招标范围:造林补植工程施工,具体范围详见招标人颁发的工程预算清单项目、招标人提供且由龙岩市兴龙林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汀县2015年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作业设计》施工图纸。 5、招标工程施工工期要求: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竣工预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1997)、《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程》(DB35/T641-2005)及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技术规定、规范要求且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的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拟派的其他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有效的岗位证书; (4)投标人应在准入资格、人员资格、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工程(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资格标)相应规定。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于2015年2月6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登陆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tasc.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料,书面招标文件资料凭报名号到招标代理公司(地点: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1号原国税局办公大楼第6层)无记名索取。若投标人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资料与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人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人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含工程预算书、招标图纸及邮寄费用)售价每套为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以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以汇达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五、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17日上午9时10分(北京时间)。 六、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确定中标人。 七、本工程开标地点为: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汀县城环城北路,长汀县人民法院斜对面)。 八、关于本工程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福建省长汀县林业局(盖章) 项目负责人:吴东来 办公地址: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98号 联 系 人:江 晟(手机:1803988391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委托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 分公司办公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1号原国税局办公大楼第6层 联 系 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597—6806012 传真:0597—6819086
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 帐户名称: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支行 帐 号:3500 1697 1070 5251 7217
2015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