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韩资工业园四期标准厂房工程已经 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韩资工业园四期5#-8#标准厂房绿化工程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韩资工业园四期项目地块内。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90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3月1日。 5、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韩资工业园四期5#-8#标准厂房绿化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6月-2014年11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上海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本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其他地区有类似情形,可参照执行)。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六、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和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建行开发区支行,帐号:3200 1735 3360 5991 111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 2、开标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交诚信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诚信保证金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4、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标段中标金额的10%,中标结果公示后十日内,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汇转至指定帐户;同时,招标人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合同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办理和签定。甲方对乙方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办理中标手续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者推迟签定合同的,甲方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第十一日起宣布该中标人废标,有权没收其投标诚信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经办人于2015年2月7日9时至2015年2 月14日18时前(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西路盛世华城20号楼401室,联系人:陈霞,联系号码:15862069088)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十、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三、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66698911。 十五、招标公告网址: http://www.ycedz.com。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人:陈霞 联系电话:0515-68820583 联系电话:15862069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