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东外环道路绿化养护项目标包二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5-0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东外环道路绿化养护项目标包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KXZJ-NB2015-004-2 二、项目概况:一、招标编号:KXZJ-NB2015-004-2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1.养护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绿化养护、保洁备注 标包二高新区东外环绿化养护(凌云路以南)总面积123489㎡(其中高新区段养护面积为102176???,北仑区段养护面积为21313㎡。均为道路二级绿化养护)本项目采购内容除绿化养护、保洁及行道树养护、保洁外还包括建筑垃圾的清理、行道树秋冬季节的防冻、树木的大修剪(业主单位通知进行的临时修剪)等内容。 注:北仑区段最终养护面积以北仑区委托高新区实施的面积为准。
2.具体绿化面积统计见下表: 标包二: 序号地址绿化面积(平方米)养护等级备注 1东外环上王村段绿化养护25976道路二级
凌云路以南 2东外环(东外环2标)27063道路二级 3东外环高新区段山体护坡绿化养护3757道路二级 4东外环(陈渡界北四河-鄞州区界)东侧绿化2536道路二级 5东外环凌云路西南角新增绿化工程16830道路二级 6东外环(通途路立交)26014道路二级 东外环(高新区段)合计102176 7凌云路两侧10043道路二级 8东外环2标11270道路二级 东外环(北仑区段)合计21313 标包二养护总面积123489m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园林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的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投标人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有虚假、伪造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2、原报名单位无需重新报名,需到招标代理处更换招标文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 2 月 9 日至2015年 2 月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 00分,在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大厅9号窗口)购买。
五、招标文件售价及购买方式:标书售价为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3月 3 日14时00分 投标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 3 月 3 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室)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2日下午16:00时前向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000元整。 银行账号名称: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38601010010095338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且付清招标服务费后5日内退还;退取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时,中标人需携带经备案的合同的复印件和招标服务费发票复印件自行至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北2楼213办公室(??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联系电话:0574-87914626、87913521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交易登记号(15CG020004-2),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填写错误的,投标保证金无效;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74-8791800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邮编:315192 电话:0574-83033570 传真:0574-83033196 联系人:陈静 董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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