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商展示配套景观工程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荷发改备【2014】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招商展示配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 2.2建设地点: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荷塘大道与玉龙东路交叉路口,总投资估算3982.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500万元,其他费用482.06万元。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5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建设内容包括除主体工程以外的景观、道路、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详见招标文件)。 2.7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市政行业(道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境外或省外设计单位,必须经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证、登记方能参加投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同时入选《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中的园林绿化类和市政工程类的施工企业;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二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七部委30号的相关要求。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所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联合体,仅施工资质成员单位提供);④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园林绿化类和市政工程类投标人资格单位资格证书(仅联合体中施工资质成员单位提供);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园林绿化类项目经理证;⑥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职称证上未注明单位或所注明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半年来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⑦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⑧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⑨境外或省外设计单位入湘备案登记资料证明;⑩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湖南省外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湖南省内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或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受理;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负责报名)。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叁份复印件。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七楼交易大厅(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 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后发售,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6.入围方式 所有满足资格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7.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综合评估法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138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 路 电 话:18670233508 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 武 电 话:1527332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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