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黄家大屋修缮工程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2015】8号文批准建设、宁发改许准字【2015】26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远县文物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远县黄家大屋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点:宁远县九嶷山乡九嶷山村; 2.3 规 模:建筑面积约 2868 平方米,总投资约449万元(具体以宁远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4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建设部 《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和文化部[2003]26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对黄家大屋现存的建筑坍塌部分进行维修复原(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预算清单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按照湖南省文物局湘文物保[2011]39号文件要求,外省投标单位必须持有关证件到湖南省文物局登记、备案和办理批准手续; 3.2 具备省级以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培训证书(湘文物报[2014]193号文件) ;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 ②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培训证书(湘文物报[2014]193号文件); 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要求(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一套并盖单位公章留存)。 7、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1、 请从2015年 2 月 9 日至2015年 2 月 13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A栋2108室)获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费400元,售后不退。 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3 月 2日下午15时 00分,地点为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7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nyggzy.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远县文物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宁远县九嶷南路二巷26号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158 7463 16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A栋2108室 联 系 人:唐小姐 151 1161 9698 电话(传真):0746-8368298 邮 箱:22409836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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