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新区九塘横江与十塘横江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甬新经投【2014】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杭州湾新区九塘横江(兴慈一路往东400米处至兴慈二路往西300米,全长1430米)与十塘横江(兴慈一路往东、往西各600米,全长1200米)。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九塘横江设置生态浮岛13组,蔓生性植物生态浮床和组合式生态浮床各21组;十塘横江设置生态浮岛6组,蔓生性植物生态浮床和组合式生态浮床各15组;工程概算155.3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浮岛、浮床新建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工程类别:水生态修复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且其专项资质范围为环境生态修复资质或水污染治理工程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或任命的项目负责人 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5 年 2 月10日至2015 年 2月 12 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双休、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 4.3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以上资料各一份并均须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上述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 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5 年 3 月 3 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 XQA15010)。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831 5972 8218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7.3 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5 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6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四灶浦水库南大堤1号 地 址:白沙路街道蓝海湾商务大厦5楼 联系人:娄工 联 系 人:范 工 电 话:0574-63070759 电 话:0574-63896158 传 真:0574- 63071232 传 真:0574-6399925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许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908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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