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陇西县金海路市政道路工程已经 陇发改发【2014】 174号文件批复立项,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路线全长526.798米,含道路、雨水、污水、给水、照明以及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估算总投资:21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自筹 三、建设地点:陇西县金海路 四、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施工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应 三 级以上资质(含 三 级)。 2、投标报名单位应携带资质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甘肃省费用标准证书、注册建造师证、IC卡,五大员资格证书、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工程要求壹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企业业绩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叁套(须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需进甘备案手续。 五、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2月9日至 2015年 2 月11日。 六、报名时间:2015年 2月11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 报名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建设大厦 ) 联系电话(交易中心): 0932-8363312 招标文件费:800元/份。 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名:定西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帐 号:101932000287070 行 号:31382900041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72小时前,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对账,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到账。对已到账的,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在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上签字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七、招标单位: 陇西县城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景 刚 联系电话: 18993286629 八、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博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刚 联系电话:13830266656 九、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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