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简介: |
伦教旧市良路、长丰大道道路改造工程GSL-201502090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伦教旧市良路、长丰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967(万元),工期:180(日历天)。 主路工程:旧市良路、长丰大道路线总长约2.2km。旧市良路北起羊大路南接长丰大道,桩号范围:AK0+235~AK1+870,长1635m;长丰大道东起新市良路西接旧市良路,桩号范围:BK0+039.799~BK0+625.196,长585m。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车行道及人行道工程、交通工程、旧路路面整治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防护工程。其中旧市良路拟建道路宽度15m,长丰大道拟建道路宽度22m,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详见图纸做法;排水工程部分主要对现状雨水口和检查井提升,现状管道清淤,新建雨水连接管DN200mm 、DN300mm HDPE双壁波纹管。 辅道工程:分为4段(AK段、BK段、CK段、DK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车行道及人行道工程、交通工程、旧路路面整治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防护工程。其中AK段辅道主要为(1)凿除现状部分破损混凝土面层和基层,并新建混凝土路面和基层,划分交通标志和标线;(2)凿除现状部分人行道基层、垫层和饰面层后,并重铺混凝土和仿花岗岩人行道;(3)新建1.5米宽条形绿化带;(4)拆除现状人行道栏杆,并新建栏杆。BK段辅道主要为(1)挖除部分现状绿化带后新建混凝土路面,划分交通标志和标线;(2)凿除现状部分人行道基层、垫层和饰面层后,并重铺混凝土和仿花岗岩人行道;(3)新建绿化带;(4)拆除现状人行道栏杆,并新建栏杆;(5)新建悬臂式钢筋混凝土挡墙;(6)土方回填。CK段辅道主要为(1)对旧有混凝土路面进行病害处理;(2)新建混凝土路面,划分交通标志和标线;(3)凿除现状部分人行道基层、垫层和饰面层后,并重铺混凝土和仿花岗岩人行道;(4)新建绿化带;(5)拆除现状人行道栏杆,并新建栏杆;(6)新建悬臂式钢筋混凝土挡墙和钢筋砼防撞栏杆。DK段辅道主要为(1)对旧有混凝土路面进行病害处理;(2)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划分交通标志和标线;(3)凿除现状部分人行道基层、垫层和饰面层后,并重铺混凝土和仿花岗岩人行道;(4)新建绿化带;(5)新建钢结构车棚一座。本工程在道路改造的同时,完善其给排水系统。排水管均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d400管长113m,d300管长509m;给水管均采用钢塑管,总长约3m。附属工程有:新建雨水口60座,新建雨水井6座,抬高现状消火栓3套。根据现场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本设计只对现状消火栓提高,不对消防管道进行复核、设计。且不对市政排水管进行复核改造。绿化工程:包括种植乔木、灌木、地被花卉、草皮及藤类植物,采购摆放陶盘。绿化面积约3042.800平方米,绿化养护期6个月。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 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5.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3.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4 需提供近三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三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 个月,即2012年2月至2015年1月。 3.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 诚信要求 3.6.1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6.2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交〔2014〕318号)要求,须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入库。 3.7 其他要求 3.7.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10日 至 2015年02月15日 ,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 6.投标担保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80000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80000.00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0.00 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3月04日 上午 09:30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它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交易员如果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已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可不再提交,如果投标交易员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需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8.随机定标的安排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5年03月13日 下午 3:00。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它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珠江商报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 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 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 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以上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757-27727788 传 真:0757-27336163 地 址:顺德区伦教街道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22836711
2015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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