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明太原县城城墙修缮保护工程三期修缮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太原市尔康建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太原市晋源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管理中心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太原市晋源区晋源街道办事处 规 模:东北角台至-8#马面610.8米城墙、东瓮城城墙118米、穿墙门洞1孔、马面7座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招标范围:明太原县城城墙修缮保护工程三期修缮项目施工图纸内东北角台至-8#马面610.8米城墙、东瓮城城墙118米、穿墙门洞1孔、马面7座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相关园林古建筑修复施工)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各标段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尔康建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五一路77号铜锣湾E座商住楼1106室)持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近三年相关业绩(以合同为准)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银海宾馆6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www.sxbid.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晋源区城市建设和 招标代理:太原市尔康建筑招标代理有 发展管理中心 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建设局 地 址:太原市五一路77号铜锣湾E 座商住楼1106室 邮 编:030025 邮 编:030001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 系 人:攸先生 电 话: 电 话:0351-2023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