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三江口滨江景观带城市雕塑小品设计带施工(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三江口滨江景观带城市雕塑小品设计带施工(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发改办发[2010]2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发改办发[2010]29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南岸。 2.2、项目基本概况:三江口滨江景观工程位于宜宾市南岸,总面积约1000亩(市政绿化920亩,广场80亩),西起戎州桥,东止于大溪口,全长约4.6公里,宽约30米-350米(最窄处位于戎州桥下渡口路段宽约30米,最宽处位于大溪口,宽约350米)。地势总体东高西低,区域起伏较大(高差在20-30米之间),地形复杂多变。三江口滨江绿地内的大地景观规划大致分为人文和原生态两种,基于整体景观区划的布局关系,结合沿线场地尺度和城市功能规划可分不同的景观主题区段设计。 本项目为宜宾市三江口滨江景观带城市雕塑小品设计带施工(第二次)。 2.3、计划工期: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方案图修改,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2015年7月底前完成施工。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宜宾市三江口景观滨江带A、B、D区部分城市雕塑小品设计带施工总承包。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3.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1)从事雕塑艺术品设计、制作相关经营范围; (2)取得城市雕塑制作资格证书;(3)城市雕塑企业资质证书。
3.3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3.4补偿标准:招标人将对未中标的第2-3名候选人分别给予每家10万的补偿。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各投标人的各项成本费用和税金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投标人的成果资料版权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
3.3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6日23时,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凭注册帐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3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宾市南岸黑塔路28号
邮 编: 0831-2379624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1-237960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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