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廉政警示教育中心绿化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4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 廉政警示教育中心绿化工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廉政警示教育中心; 2.2招标范围:绿化工程设计规划总面积约50亩,分三个部分; (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2日起至2015年2月1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等所有证书加盖公章扫描件(pdf图形格式)上传。报名网址:http://www.nxzb.com.cn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2月26日起至2015年3月4日(在网上获取)。施工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19日下午14 :30整,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15年3月19日下午14:30整,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及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 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路甲一号 地 址:银川市开发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410室 联系人:丁洁 联 系 人:杜金润 电 话:0951-3905106 电 话:0951-3980120 201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