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南坡坪村新农村住宅小区西区室外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南坡坪村新农村住宅小区西区室外绿化工程,已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兰经开经发〔2006〕36号文批准,目前已完成招标前期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工程施工单位,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办事处; 2、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南坡坪村新农村住宅小区西区室外绿化工程; 3、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南坡坪村新农村住宅小区西区; 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 5、工 期:120日历天 6、资金来源:自筹和争取上级扶持资金; 7、投资金额:约700万元;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近三年(2012年2月至今)有同类工程(必须是同类规模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为准)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省外建筑企业已办理了进甘备案手续。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须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nzhou.gov.cn/) 请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单位,按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流程(http://ggzy.lanzhou.gov.cn/news/news/one/index.jspx?id=7530)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2)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2月15日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11日 至 2015年2月15日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申请人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将购买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西关什字支行 账 号:104008516734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用途 (6)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电汇凭证(必须是报名截止时间内投标单位基本户汇至上述账户),对未缴纳的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4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楼第3开标厅。 (2)递交投标文件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办事处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 联 系 人:张强 电话:0931-7782558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83号(1210室) 联 系 人:张星海 电话:13609343066 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宁园区建设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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