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北部片区元通镇聚源村湿地景观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崇州市北部片区元通镇聚源村湿地景观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崇发改投资[2013]2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蜀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蜀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崇发改投资[2013]20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110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崇州市元通镇聚源村。 2.2建设内容:主要内容为修建田间道、拆除新建钢筋砼板涵和埋设涵管。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必须是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具备市政公用总承包Ⅳ组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川外企业(注册地点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须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 所有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有效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且无不良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备案登记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5日10时30分,地点为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蜀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崇州市崇阳镇辰居路102号
邮 编: 611230
联 系 人: 田先生
电 话: 028-82313255
传 真: 028-8231325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714室
邮 编: 610016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028-86981855
传 真: 028-8698185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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