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中央公园南路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大丰中央公园南路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都发改投资[2014]1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都发改项目[2014]8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丰中央公园南路工程 项目地点:新都区大丰街道 建设规模:拟建道路总长1161.08米,宽30米,由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最大DN800)、照明工程、电力浅沟工程、绿化工程组成。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866万元。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标段:(1)“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Ⅲ组及以上资质;(2)“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城市园林绿化企业Ⅲ组及以上资质;(3)“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照明工程专业承包Ⅲ组及以上资质;(4)具备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5)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拟派往本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各专业负责人均需具备市政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监理标段:(1)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Ⅱ组及以上资质;(2) 具备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3)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总监资格 资质。 /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单位。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持“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刷卡报名并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通过网络报名的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也可通过互联网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www.cdggzy.com)(简称“网络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将不能下载。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下载相关文件,或未及时关注网络发布的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该费用。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3日10 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新都区新都街道学院路东段万和商业广场综合楼2号楼2楼1492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先生、胡女士
电 话: 028-893966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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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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